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行业党建
党建工作
Equipment Display
行业党建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党建工作 > 行业党建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成立全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量:1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成立全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司党〔2023〕106号

各盟市司法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司法局,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根据司法部有关要求,自治区司 法厅决定成立全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戴燕 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副组长:刘勇维 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永义 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会长

员:侯大鹏 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新强 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

刘长海 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副会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 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听取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重要工作、重要事项汇报,指导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

2. 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党建工作部署,指导协调全区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3. 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根据领导小组工作安排部署承担具体工作任务,成员由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秘书处人员组成。刘勇维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