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赴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开展学习交流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工作部署,深化边疆地区司法鉴定行业协作,共同提升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质效,2026年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会长倪前东一行4人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开展学习交流。
本次座谈秉承“经验互鉴、协同发展”的宗旨,双方围绕多维度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刘永义会长详细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行业稳步高质发展的成果及举措以及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实践成果。新疆协会代表结合边疆地区特点,交流了以党建促行业凝聚力、以业务强党建实效性的探索经验;双方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条例》实施以来的创新举措进行了深入解读,包括“行政监管+行业自律”协同监管机制的落地成效;双方还针对投诉处理与程序合规展开深入研讨,从投诉受理、调查核实到争议调解的全流程规范进行经验互享,共同梳理出提升鉴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的关键举措。同时,双方就司法鉴定人执业准入及能力考核与梯队培养模式、生态损害司法鉴定地方标准制定应用、信息化监管系统与政法大数据平台对接实践等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研讨结束后,与会人员在内蒙古内化科技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的引导下,实地参观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核心实验室,详细了解了实验室精密仪器配置及标准化操作流程,并对我区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技术装备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
本次交流活动构建了“理论研讨+实地观摩”的全方位沟通平台,不仅深化了两地司法鉴定行业的互信合作,更推动了先进经验与技术的精准传播。双方一致表示,后续将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在党建融合、人才培养、技术协作等领域深化合作,以实际行动服务边疆地区法治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鉴定协会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