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公正司法鉴定所对XXX肋骨骨折
法医临床鉴定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鉴定机构名称:内蒙古公正司法鉴定所
案例报送时间: 2025年 3 月 19 日
鉴定事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主办鉴定人:XXXXXX
鉴定完成日期:2024年8月16日
法院是否采信:是
供稿:内蒙古公正司法鉴定所,XXXX
审稿: XXXXXX
检索主题词:法医临床,故意伤害,肋骨骨折
案例报送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司法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罕山大 街新天地小区商业街6号楼104室
邮编:邮政028000
电话:0475-8500709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
据委托材料介绍:2024年06月30日0时许,XXX报警称:在某镇夜市有人在打架,经初查:报警人XXX系夜市摊主,其与另一位摊主莫某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后,XXX称被莫某及其妻子殴打,XXX自称胸部(左侧肋骨)受伤。
【鉴定过程】
(一)病史摘要
2024年6月30日某医院病案材料记载:XXX,男,48岁。伤后以左侧胸部疼痛、肿胀、深呼吸时疼痛加剧伴活动受限1小时余为主诉到某医院住院治疗。查体见左侧胸部肿胀,触及压痛(+),胸部活动受限。辅助检查见左侧第3-6肋骨不完全性骨折。诊断为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左侧,第3-6不完全性),高血压病3级(高危),2型糖尿病。
(二)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施规范》(SF/T 0112-2021)进行法医学阅片。
(三)阅片所见
1.复阅XXX2024.6.30某医院肋骨CT(XXXX号)片示:左侧第3-6肋骨前肋骨皮质不连续,局部可见骨质凹陷,未见骨痂形成。
2.复阅XXX2024.7.30某医院肋骨CT(XXXX号)片示:左侧第3-6肋骨前肋骨质不连续,骨皮质增厚,骨痂形成,与前片骨折位置一致。
【分析说明】
2024年06月30日0时许,XXX报警称:在某镇夜市有人在打架,经初查:报警人XXX系夜市摊主,其与另一位摊主莫某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后,XXX称被莫某及其妻子殴打,XXX自称胸部(左侧肋骨)受伤。被鉴定人XXX于2024年6月30日以“左侧胸部疼痛、肿胀、深呼吸时疼痛加剧伴活动受限1小时余”为主诉到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四根以上肋骨骨折不伴第一肋骨骨折(左侧,第3-6不完全性),高血压病3级(高危),2型糖尿病”。入院查体见左胸部肿胀,提示左胸部受到钝性外力,结合委托书中案件简要案情及病历材料记载,可以认定被鉴定人XXX此次损伤过程中致左侧胸部损伤的事实明确。经住院治疗后,现法医临床检查见被鉴定人XXX左侧胸廓挤压试验(+),双侧胸廓对称无畸形。复阅被鉴定人XXX2024.6.30某医院肋骨CT(XXXX号)片所见符合左侧第3-6肋骨新鲜骨折的影像学表现。对比其2024.7.30某医院肋骨CT(XXXX号)片所示来看,被鉴定人XXX原骨折部位形成了明确的骨痂,这说明在此期间其肋骨骨折存在愈合迹象,符合新鲜肋骨骨折恢复期的影像学特点。
综上所述,被鉴定人XXX此次损伤致左侧胸部损伤,结合病历材料及阅片所见符合其左侧第3-6肋骨新鲜骨折,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6.4b)条款之规定,被鉴定人XXX左侧第3-6肋骨骨折符合轻伤二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XXX左侧第3-6肋骨骨折符合轻伤二级。
点评
1.本例鉴定文书格式符合《司法鉴定文书规范》的要求,涵盖基本信息、案情简介、病史摘要、检验方法、阅片所见、分析说明、鉴定结论、附件等核心要素,结构完整规范。
2.对影像学资料、病史材料运用准确到位,尤其是影像学资料摘录完整记录影像材料的类型(CT片)、医院、日期、编号等关键信息,要素完备。
3.分析说明层次清晰,逻辑严谨:鉴定文书结合案情确认被鉴定人遭殴打受伤的事实,依据病史材料及法医临床查体明确其存在骨折;通过阅片认定首次CT所示肋骨骨折为新鲜骨折,二次CT片阅片可见骨痂形成,进而分析本次损伤造成的肋骨骨折,经过一个月形成骨痂,符合骨折发生、发展的常规病理进程。整体论述层次分明,依据充分,鉴定结论准确客观。

